這是一間工廠, 在大溪交流道下去的石園路上,
土地約80坪, 都計外的丁種工業地,
廠房已經蓋好了
面寛約16米, 門口可以停車, 大貨車上下花也方便,
挑高約3米8, 堆高機活動也自如.
二樓, 三樓和4樓還可以當辦公室, 員工宿舍, 倉庫等,
目前為毛坯屋狀態, 要花錢裝修
所以價格也回饋給買家
國土計劃法實施後, 會缺很多合法公廠,
等到時候再買, 一定又會貴很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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歡迎現場看屋: 0955-050069 郭小姐
1.廠房或相關生產設施(特定農業區、一般農業區及鄉村區,除既有工及相關生產設施外,限於經直轄市國縣(市)政府認定之低污染事業使用。)
2.附屬辦公室
3.附屬倉庫
4.附屬生產實驗或訓練房舍
5.附屬單身員工宿舍
6.附屬露天設施或堆置場所
7.附屬停車場等必要設施
8.防治公害設備
9.工廠對外通路
10.兼營工廠登記產品有關之買賣業務(不得單純經營買賣業務。)
11.高壓氣體製造設備及其他附屬設備
12.工業技術開發或研究發展設施
13.汽車修理業
14.倉儲設施(賣場除外)
15.綠帶及遊憩設施
16.教育設施(限於已開發工業區並經工業主管機關規劃或核准設置幼稚園者。)
17.衛生及福利設施(限於已開發工業區並經工業主管機關規劃或核准設置托兒機構者。)
18.社區安全設施
19.標準廠房
20.加油站及汽車加氣站
21.以及公共公用業設施
22.運輸倉儲設施
23.轉運設施
24.就業訓練及創業輔導設施
25.試驗研究設施
26.專業辦公大樓
27.環境保護及景觀維護設施
28.企業營運總部(以經中央主管機關依「推動企業營運總部行動方」等相關規定核定者為限。)
29.其他工業設施